我要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具体流程是怎样的?
2016-07-27 11:02:57
答: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办,可根据所属乡镇(街道),就近到我局8个分局办理。
(一)新办许可流程
a)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;
b)许可机关受理人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,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是业务受理范围进行审查,签署受理意见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;申请资料齐全的,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。予以受理的,签署审核意见表,同时出具受理通知书。不予受理的,告知申请人理由及诉权,同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;
c)许可机关审核人审核提交的材料,决定是否采用特别程序。如需采用特别程序,如需听证,组织进行听证,记载听证结论;如需进行现场核查,则指派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,填写《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》并签署核查意见;
d)许可机关审核人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。准予许可的,出具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请准予通知书,告知申请人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不予许可的,出具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请驳回通知书,说明理由,告知诉权;
e)许可机关发证人发放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f)申请人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
g)许可机关归档人进行文件归档。
(二)相关申请材料,包括:
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请书;
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
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;
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,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、具体放置地点,经营者名称、住所、联系方式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;
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