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集团登记办事指南
2016-07-28 10:22:47
办理企业集团设立应提交材料:
1、《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集团章程(母公司加盖公章)。
4、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、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。
5、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。
选择提交: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、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、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。
6、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。
7、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,应提交《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办理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材料:
1、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)。
4、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。
办理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应提交材料:
1、《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